(學術科)115年2月28日、3月1日;(實習)3月21日。
學術科地點: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小(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95號)
實習地點:雲林縣西螺鎮文昌國小(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504號)。
一、參加丙級裁判之檢定資格者,須年滿18歲(於講習會前一日),並具備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已熟悉匹克球運動規則。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裁判資格之檢定:
(一)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四)犯殺人罪。
(五)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二、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至115年02月20日截止,限50人額滿,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費新台幣3,000元。
匯款銀行資料如下: 斗六市農會 (農分會代號:616 )
帳號:00012214811380,戶名:雲林縣體育會匹克球委員會
(三)報名表單網址: https://reurl.cc/nmWXyX
報名完成請務必加入LINE群組網址:114年匹克球裁判講習丙級(雲林場)邀請網址https://line.me/ti/g/hEZhve_QCX
(四)請準備以下必繳上傳資料:
1.國民身分證正面、反面「jpg」圖片電子檔。
2.高中學歷以上畢業證書「jpg」圖片電子檔。
3.三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相片電子檔「jpg」之圖片電子檔
※照片須清晰、請勿翻拍、不得使用生活照。
4.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本計劃第九條第二款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jpg」圖片電子檔;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五)依據個資保護法,完成報名手續即同意所填資料僅供本講習相關用途使用,本會亦不得將資料作為其他用途使用。
五、發證方式:
(一)出席正常(請假及缺曠課不得超過4小時)、學科及術科測驗均及格70分(含),由本會報請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核發丙級裁判證。
(二)參加本講習會者,由委員會於結訓時核發研習證書(含24小時時數證明)。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講習學員午餐由本會提供,請於報名系統填寫飲食習慣,未填寫者一律提供葷食,其餘膳宿及交通請自理,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 位申請報支或自行負擔。
(二)報名開班人數至少20人,人數不足則取消辦理,本會以E-mail通知退費,
七、請務必自行留意電子郵件。
(一)上課期間請自備球拍,並著運動服、運動鞋,自備毛巾或換洗衣服,以利實務演練。
(二)環保減塑宣導,校內有飲水機,學員上課期間請自備環保杯或水壺。
(三)資料不符規定者,須於講習會後一週內補齊,未依期限內補齊者,將無法授證並不退回已繳之報名費。
(四)保險:講習會舉辦期間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由本會負責辦理,各參加學員請務必依自行需要投保人身險事宜。
(五)本會於辦理講習活動前,宣導參加人員加強性別平等觀念,並於活動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禁止性騷擾及相關資訊,以防治性騷擾情事發生。本會受理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1)申訴專線電話:07-740-7660,(2)申訴電子信箱:ctpf.tw@gmail.com。
(六)講習會報名完成並匯款後如因故無法參加,所繳報名費款項將扣除行政相關費用30%後退還餘款,講習會前3天(含)則不受申請退費。
(七)本講習未盡事宜,現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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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日期 |
2月28日星期六 | 3月1日星期日 | 3月21日星期六 |
| 08:10 ~ 09:00 |
開訓、匹克球起源與發展現況 周曉琴 理事長 |
裁判示範(一) 總會裁判組 |
裁判實習 (雲林縣體育會 匹克球委員會 賽事) 總會監考官 |
| 09:10 ~ 10:00 |
性別平等教育 張翠芬 講師 |
裁判示範(二) 總會裁判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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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0 ~ 11:00 |
匹克球運動規則(一) 鄭崇熙 講師 |
裁判示範(三) 總會裁判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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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 ~ 12:00 |
匹克球運動規則(二) 鄭崇熙 講師 |
判例分析與討論 總會裁判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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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 ~ 13:10 | 午餐/休息 | 午餐/休息 | |
| 13:10 ~ 14:00 |
記分表紀錄方式 蔡介正 講師 |
裁判技術操作(一) 總會裁判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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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0~15:00 |
裁判職責 蔡介正 講師 |
裁判技術操作(二) 總會裁判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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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0~16:00 | 判例說明及處理方式鄭崇熙 講師 |
術科檢定測驗 總會監考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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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0~17:00 |
學科檢定測驗 總會監考官 |
| 主持人: | 雲林縣體育會匹克球委員會 | ||
| 授課人: | 1. | 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 | 周曉琴 理事長 |
| 2. | 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裁判委員會 | 鄭崇熙 講師 | |
| 3. | 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裁判委員會 | 蔡介正 講師 | |
| 4. |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雲林基督教醫院 | 張翠芬 講師 | |
| 5. | 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監考官 | 總會指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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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本課表課程時間及授課講座為暫訂,如有變動以講習手冊之實際課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