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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8 【徵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行政助理(重訓教練)」徵才公告

行政助理(重訓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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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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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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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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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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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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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08~1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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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具下列資格:大學(含)以上科、系(所)畢業者。
二、 具相關證照:
1.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或ACE相關證照
2.需有駕照:輕型機車, 普通重型機車
三、 附加條件:
1.具備教育部體育署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尤佳
2.須熟悉各項健身器材操作之使用者
3.需具備服務熱忱與抗壓性
4.有私人健身工作室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TRX/飛輪/拳擊體適能/重訓/私人課程指導員相關證照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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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內容:
(1)協助於現場指導人員及使用安全
(2)管理健身設備及維持現場運作
(3)協助處理現場各項勤務
(4)器材基本保養
(5)基本場地維護及清潔
二、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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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體育室(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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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體育室行政助理(重訓教練)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回傳至alice-liu@ntua.edu.tw。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劉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體育室行政助理(重訓教練)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以公告截止日之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送達本校人事室。
3.本校將於錄取人員報到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錄取人員填寫書面同意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且切結確實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4.試用期:3個月。
5.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
6.擇優通知面試。
7.月薪30,250元。